法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团委领导下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学生组织,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院里的民主建设和学生自我成长过程中的作用,相互合作,互相协商,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建设一个务实,高效的“学习型”学生会,更好的为全院同学服务。
法学院学生会由主席团及各部门成员组成。学院学生会现设办公室、文体部、心理部、社会实践部四个部门。学生会主席团计划并制定学生会工作方针,指导与监督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协调内外部关系,不断拓展工作空间,维护学生会内部团结,负责部门工作分工,及时向学院团委汇报工作。学生会各部门之间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围绕学生中心工作,全面服务学生学习、生活和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