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薇(1965.12—),女,满族,河南省唐河县人,中共党员,现任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兼职律师。1988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荣获河南省“两课”优秀教师、河南省教学标兵、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南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社会兼职主要有:河南大统律师事务所律师、南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及河南省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南阳市法学会常务理事等。
张红薇教授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近年来先后主持并完成了 “社会转型期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研究”等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出版《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等学术专著2部,先后在《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郑州大学学报 》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教学方面,是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刑事诉讼法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主要完成人以及校级精品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和法学专业校外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