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强(1968.9—),男,汉族,河南省汝阳县人,中共党员,现任南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信阳师范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2004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获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制史。自2004年9月到法学院任教以来,先后主持和参与完成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国近代刑法史研究》等省部级科研项目7项,在《道德与文明》、《郑州大学学报》、《中州学刊》等知名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4篇,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4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4项,参编《中国法制史》教材1部。曾荣获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河南省教学标兵、河南省文明教师、南阳师范学院教学优秀奖一等奖等奖励荣誉。社会兼职主要有: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南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