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焕武(1970.12—),男,河南省潢川县人,中共党员,现任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注册招标师。2006年7月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获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自2006年9月在法学院任教以来,先后荣获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相继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和地厅级科研教研项目9项、参与撰写著作1部、在《湖北社会科学》等全国知名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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