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 磊(1973.6—),男,汉族,河南南阳人,中共党员,现任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教学秘书、副教授。1995年7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获法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主要任教课程《民法学》。2005年以来多次获得优秀教师、师德建设“十佳教师标兵”等荣誉称号。2009年获南阳师范学院教学优秀奖二等奖。先后在《江西社会科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参编著作1部,教材4部,主持和参与省级、地厅级科研项目1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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