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秋娜(1980.08—),女,汉族,河南省禹州市人,法学博士,现任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讲师,兼职律师。200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2005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2017年毕业于重庆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自任教以来一直担任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工作。先后在《上海财经大学学报》等全国知名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主持完成地厅级及校级科研项目3项,曾获得南阳师范学院“巾帼建功先进个人”、“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