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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试验科研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以“保障教学和科研”为原则,法学院实验室全体人员及教师都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时刻做好安全工作。
  二、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增强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四、严格上机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机器的操作规程。
  五、每日检查机房的电源线路,防止超负荷用电和电线短路,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经常检修、维护线路以及通风、防火设备等,下班时关闭电源和机房总闸。
  六、每日清点机房机器总数和机器使用情况,防止微机和各类零配件的丢失。
  七、机房定点配有各类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  
  八、机房内及走廊严禁堆放各类物件,保证走廊和过道畅通。严禁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机房,严禁吸烟。
  九、节假日做好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各实验室安全。
  十、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对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杜绝保密事故。
  十一、一旦发生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有关措施并及时汇报。
  十二、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人为责任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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