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要求,为保障延期开学期间网络教学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证网络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网络课程资源质量管理
第一条课程资源质量是保证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任课教师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按照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认真做好网络课程资源的选择(制作)与审核,确保课程内容及教学资料符合课程教学目标且意识形态导向正确,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
第二条 各教学单位要对网络课程资源质量进行把关。要通过随机抽查、听评课等多种方式开展网络教学资源检查工作,确保网络课程资源保质保量。
第三条任课教师是网络课程资源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坚决杜绝未经审核使用的网络课程资源,若出现导向性问题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内容等情况,学校将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进行处理,对危害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 网络教学的课堂纪律
第四条课堂纪律是有序开展网络教学的重要保证。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课堂教学行为规范,严禁无故调停课,严禁网络课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的失范行为,严禁利用网络课堂传播宗教。
第五条网络课堂上,学生要认真听课、积极互动,要按照学校课堂教学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不迟到、不早退、不发表与教学内容无关言论,严谨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第六条任课教师要积极主动开展网络课堂教学纪律的管理工作,要将日常考勤和课堂表现纳入课程平时考核,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学生要及时阻止,对拒不服从教师管理的学生,任课教师可通过技术手段制止其不当言行,并课后通报学生所在院系,保障正常课堂教学秩序。
第七条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课堂教学纪律的监控与管理,要建立网络课堂日常巡查制度,要积极采用有效技术手段进行网络课堂教学监控和巡查,确保网络课堂教学的有效实施,保障网络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章 网络课程的考核纪律
第八条 课程考核是开展学生学业评价的重要手段。为保证课程考核的公平、公正,广大师生要认真维护和遵守网络课程的考核纪律。
第九条 任课教师要及时发布课程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网络课程的考核,确保课程考核有记录、有依据。
第十条 学生参加网络课程有关考核要做到独立完成、按时提交,严谨互相传抄答案。
第四章 网络课程的学习评价
第十一条 为保障课程学习评价的科学合理性和公平公正性,原则上,教学目标和内容一致的课程,要制定统一的学习评价标准,并及时向学生发布。
第十二条网络课程学习评价要突出过程性评价,要将课程考勤、观看课程视频、网络课堂表现、作业、测试等作为课程评价的重要指标,严禁单一方式对课程进行学习评价。
第十三条任课教师要建立课程学习评价档案,要对课程学习评价的过程性考核材料做好记录与保存,考核成绩要做到有理有据,保障课程学习评价的客观公正。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课程学习评价档案的监督检查工作,全面保障网络课程学习评价的公平、公正、有序。
第五章 网络教学的督导与检查
第十四条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的网络教学督导与检查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深入开展网络教学日常巡视、随堂听评课、师生座谈等教学管理活动,充分掌握本单位网络教学整体情况,及时解决广大师生在网络教学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网络教学高效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教务处要做好网络教学的整体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平台进行网络教学数据监控,要积极组织开展网络课程资源质量、线上听评课、课程学习评价档案等教学质量检查活动,全面保障学校整体网络教学质量。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