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动员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会
(本网讯)为了做好2017年秋期学生组织发展工作,10月26日下午,法学院在逸夫楼N206召开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动员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会。党委副书记陈永明、团委书记闫涛出席。学生党支部委员、学生主席团成员、学生会组织部成员,2017年秋期、2018年春期党员培养对象,申请2018年秋期党员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会议。
会上,下发了《法学院关于推选2018年秋期党员培养对象的通知》,陈永明就法学院2017年秋期学生组织发展工作进行了动员。他着重对法学院2018年秋期党员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推选范围、计划比例、推选原则、程序要求等作了详细说明,强调了培养对象推选的必要条件和时间安排,为学院学生组织发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导意见。
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陈永明指出,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注重思想入党,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把综合素质作为推选党员培养对象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要条件。要坚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及时掌握学生的入党愿望和要求,及时将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有培养发展前途的学生推荐、选送到党校学习和培养,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列入重点培养对象,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担负一定的学生工作和群团工作,使其在工作实践中尽快成长和成熟起来。要严格发展程序和纪律。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培养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都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采取团组织推优、党员和群众推荐等方式,在申请入党学生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通过本次培训会,在场的入党积极分子对党员发展的标准要求和程序了解更深入全面,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愿望更加迫切,纷纷表示今后要严格要求,努力争取早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