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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践锻炼教师张君明考核鉴定意见

 

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师资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宛院发〔2015〕118号)的文件精神,法学院对张君明老师校外实践锻炼进行考核。张君明老师于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共6个月180天)参加学校2025年第一批“能力提升工程”进行校外实践锻炼,在河南省南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践锻炼期间表现优秀,经学院考核鉴定为优秀。

法学院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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