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级新生录取后放弃
入学资格考生信息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普通高校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考生信息的通知》(豫招普〔2017〕24号)文件要求,对已被我校录取的2017级新生,未经二级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对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请二级学院务必逐人核准,于2017年10月26日下午16:00前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信息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1、附件2)报送招生工作处招生管理科(行政楼N106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邮箱nynuzsb@163.com,纸质版需要学院院长签字,加盖二级学院行政公章。
报送普通高校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考生信息是一项十分严肃而细致的工作,一旦出错,将影响考生入学和今后报考,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选派责任心强的专任教师负责,逐一核准,确保准确无误,否则,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相关学院承担责任。
附件1.2017年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2017级未报到学生数据信息.docx
招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