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2017年专科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的实现高考招生工作多元化机制,推动素质教育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经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我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空中乘务专业实行单独招生,为做好单独招生工作,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师范学院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技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招办、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代码:10481
 第五条学校全称:南阳师范学院
 第六条学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性质: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学校概况:
 南阳师范学院是河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2007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开始招收研究生,2014年获批河南省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6年被确定为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1875亩,现有校舍面积7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2.8亿元,馆藏图书350万册。学校下设22个学院,66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具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学科、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教学团队等教学质量品牌。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专任教师1162人,其中教授128人,副教授36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004人,其中博士342人,形成了合理的教师梯队。
 学校实施“质量立校工程”,大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近年来学生在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大赛中荣获总冠军和总亚军,在挑战杯、电子大赛、机器人大赛、中国曲艺牡丹奖等各类国家级比赛中获奖180余项。学生考研成绩突出,每年有大批毕业生考入985和211高校深造,“卧龙学子”人才培养品牌享誉中原。
 学校遵循“博大、厚重、睿智”的大学精神,弘扬“博学求是、笃行自强”的校训,秉承“勤勉严谨,和谐进取”的校风,肩负大学使命和社会重托,立足南阳、服务中原、面向全国,努力建设一所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纪委、教务、招生、网络、保卫的副书记、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分为纪检监察组、命题考务组、招生录取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招生宣传组七个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王利亚
 副组长:卢志文 邵书峰 曹天杰 
 成 员:董勤海 周 旗 王庆林 时树菁 徐亚东 杨 峰
 曹 峰 曲占钦 乔乐林 贾海峰 吕友辉 靳如军
 裴保春 杨炳群 曾庆龙 丁新胜 李 瑞 靳义增
 史 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杨炳群 徐亚东 
 副主任:曾庆龙 陶海东 史 辉 
 第十二条 南阳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模式、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
 1.已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取得报名资格,按要求采集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照片、身份证图像和指纹信息的考生。
 2.考生本人户籍地的设岗县(市)有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科定向培养指标。
 3.考生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积极投身农村教育。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能够较好地适应农村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空中乘务专业:
 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科,师范生,学制3年,计划招生495人。
 
  
   
    
    
    
    
    
   
   
    
     定向招生 院校  | 
     招生 计划  | 
     定向设岗县(市)  | 
     分配 计划数  | 
    
    
     省辖市  | 
     县市  | 
    
    
     南阳师范学院  | 
     495  | 
     南阳市  | 
     西峡县  | 
     12  | 
    
    
     方城县  | 
     30  | 
    
    
     内乡县  | 
     47  | 
    
    
     淅川县  | 
     180  | 
    
    
     社旗县  | 
     10  | 
    
    
     唐河县  | 
     38  | 
    
    
     桐柏县  | 
     40  | 
    
    
     新野县  | 
     8  | 
    
    
     直管县  | 
     邓州市  | 
     90  | 
    
    
     新蔡县  | 
     40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人数  | 
     学费(元/年)  | 
     住宿费 (元/年)  | 
    
    
     空中乘务  | 
     专科  | 
     3  | 
     100  | 
     3300  | 
     800  |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方式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
 (一)报名方式
 2017年3月22日至27日,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与本人户籍对应相同的设岗县、市)志愿,报考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与其他单招院校不能兼报。
 (二)现场确认
 考生须在4月7日至8日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核对报名信息并领取准考证。逾期未确认,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现场确认地点:南阳师范学院中校区科技大楼一楼东北角大学生就业服务大厅。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信息确认表;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注: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空中乘务专业:
 (一)报名方式
 2017年3月22日至27日,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专业志愿。
 (二)现场确认
 考生须在4月7日至8日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核对报名信息并领取准考证。逾期未确认,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现场确认地点:南阳师范学院中校区科技大楼一楼东北角大学生就业服务大厅。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信息确认表;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如有符合照顾政策加分的,并于现场确认时填写加分确认书。
 注: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报名条件
 (1)身高要求:男生173-184cm;女生163-174cm;
 (2)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Ε表上)不低于4.8;
 (3)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4)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5)思想进步、容貌端庄、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
 (6)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及慢性病史,双腿无残疾,无明显内外八字。
 (7)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十六条考试日程安排与考试内容
 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包含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空中乘务专业包含文化知识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两部分。
 (一)考试日程安排
 
  
   
    
    
    
   
   
    
     专业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  | 
    
    
     小学教育 (全科教师)  | 
     笔试  | 
     4月9日 上午09:00-11:00  | 
    
    
     面试  | 
     4月9日 下午1:00开始  | 
    
    
     空中乘务  | 
     文化知识  | 
     4月9日 上午09:00-11:00  |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  | 
     4月9日 下午1:00开始  |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考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试内容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学校在校内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考试总成绩为400分,其中,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试卷,满分300分(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面试内容:形体、语言表达、粉笔字、才艺展示、心理测试等,满分100分。
 空中乘务专业:
 空中乘务专业考试包含文化知识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两部分。
 1、文化知识
 文化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测试。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试卷分值:300分。
 2、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分值:300分。
 测试内容:形体外观(80分)、举止风度(60分)、自我介绍(10分)、双语口试(110分)、才艺展示(40分)等
 考试方式: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者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考生可以申请不再参加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三)考试组织
 学校在校内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第十七条成绩组成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
 考生的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共同组成。
 考生成绩=笔试+面试成绩
 空中乘务专业:
 考生的成绩由文化知识成绩、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照顾政策加分三部分共同组成。
 (一)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成绩=文化知识成绩+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
 (二)照顾政策加分
 1.“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和社会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2.“照顾政策加分”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3.凡有“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3月27日12时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后,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
 第十八条成绩公布
 考生的最后录取成绩于2017年4月16日在南阳师范学院网上公布。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及程序要求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
 (一)录取原则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二)录取程序及要求
 1.预录取。4月16日预录取结果在南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示,预录取学生务必在4月20日前与设岗县(市)和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如有考生放弃签订协议书,学校可不予录取并依次进行递补录取,直至完成设岗县(市)培养计划。
 2.正式录取。学校根据预录取学生名单和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办理相关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4月25日前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并向省招办上报录取数据。
 3.入学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报到方可注册学籍。如若未按时报到,则视为放弃当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单独考试招生及普通高考录取资格。
 4.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
 空中乘务专业: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和照顾政策加分的总和,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文化知识考核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二)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录取程序及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20日前,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4月25日前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并向省招办上报录取数据。
 凡经省招办审批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
  
 第五章 相关政策、新生资格复查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相关待遇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
 1.学生在校培养期间,除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外,享受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国家奖学金等相关政策。
 2.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相关规定就业(不再参加招教考试)。
 空中乘务专业:
 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并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助)学金等奖助学金。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规定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邮 编:473061
 招生咨询电话:0377-63513466 0377-63516507(兼传真)
 学校官网:http://www.nynu.edu.cn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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