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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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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届毕业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9-14   点击数:

关于组织2015届毕业生普通话水平测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语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定于2014年9月20-21日、27-28日对2015届毕业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为了切实有效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方式

按照省测试中心的要求,我校自2014年9月份开始,全面开始实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测试对象

1.2015届师范教育专业未取得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毕业生;

2.2015届非师范教育专业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毕业生。

注:教职工和其他年级学生的测试暂定在10月下旬,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电子照片采集

本次测试电子照片由考生按照《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电子照片采集标准》自行采集,由院系收齐建立文件夹后统一报送语委办。(考生电子照片采集标准见附件一)

四、报名时间

各院系上报Excel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时间为9月10日——12日,过期不再受理。

五、报名地点

语委办培训科(科技楼407室),联系电话:63513676

六、报名方式

1.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在Excel中制表,用A4纸纵向打印后上报语委办培训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测试专用邮箱yuweiban407@163.com(报名表格式见附件二);

2.各院系指派专人到语委办确认后,统一到财务处交费,并提供交费名单(交费名单格式见附件三);

七、收费标准

学生每人次20元,教职工每人次30元。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是我校首次进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安排专人负责。

2.因成绩复审、证书下发周期较长,特要求未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和拟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毕业生务必参加本次测试,以避免影响毕业证领取、教师资格证申报、择业应聘等后续事宜。

3.报名系统中考生的身份证号为不可修改项,电子照片的命名也必须是身份证号码,因此一定要确保填报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

4.报名时,各院系要把受测人员的名单按班级顺序分类列开,姓名各字之间不得留空格,名单一次报全;

5.报名表中要求的各项内容要按顺序规范填写(注:职业类别:师范生、非师范生;工作单位:单位要具体到学院、班级,如化工学院2011.1,姓名要与学籍保持一致),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

 

附件:

1.考生电子照片采集标准

2.普通话测试报名表格式

3.普通话测试缴款单格式

                   教 务 处

                   语 委 办

                  2014年9月3日

附件一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电子照片采集标准

 

考生电子照片是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打印使用的唯一照片,须在考生测试之前进行采集。电子照片的要求如下:

1.相片为正规1寸近期免冠电子照;

2.相片的背景色为蓝色或红色;

3.相片比例为390*567像素(宽*高);

4.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

5.相片的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格式;

6.相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身份证号码,如:510102198308110212.jpg。

特别说明:

1.自拍照、扫描照、制服照、艺术照、生活照、大头贴等非正规1寸电子照,均视为无效照片。

2.电子照片可请照相馆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件大小,不得进行祛痘等任何修饰。

3.如相片不易分辨,现场确认不予受理;监考老师亦可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因上传照片不合格导致等级证书作废者,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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