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关行业对普通话水平等级的要求
1、所有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必须达到二级乙等(80分)及其以上,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达到三级甲等(70分)及其以上。
2、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其以上,其他科目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80分)及其以上,从事口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92分)及其以上,从事幼儿教育的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92分)及其以上,从事教育管理或服务人员应达到三级甲等(70分)及其以上。
3、在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从事出镜的播音主持应达到一级甲等(97分)及其以上,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等)应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其以上。
四、申请教师资格证应达到二级乙等(80分)及其以上,报考国家公务员、导游资格证应达到二级乙等(80分)及其以上,报考对外汉语教学应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