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20-2022年支出规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附件1)、提前做好我校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出规划编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一)调整完善我校原申报的2021-2023年支出规划,原则上在保持原申报项目总预算不变的基础上依据预算控制额度调整资金来源结构,并相应修改分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编制我校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单位编写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申报表及项目申报信息附表。
(三)资金使用遵循“突出重点、成果导向”的原则,倾向于硕士点学科的科研平台建设。
二、编制要求
(一)原纳入规划的我校2021、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内容原侧上不再调整,项目论证阶段只修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编制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专项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新增项目申报额度:一般掌握在200万—300万元之间,申报书中数字单位均统一使用万元,不保留小数点。
(三)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和《项目申报信息附表》(见附件4),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见附件5)的要求填写,绩效目标指标应指向明确、全面、量化、细化、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三、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整理材料,2021年2月25日前,通过钉钉报送到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马磊老师处。
(二)每单位确定工作联系人1 名(注明联系电话、邮箱),便于工作联系。
附件1:《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20-2022年支出规划的通知》
附件2: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4:项目申报信息附表
附件5: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请于钉钉工作群“实验室管理群”处下载。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院长办公室
20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