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须知
安全使用警告
每场活动必须把演播厅所有通道和大门的门锁打开,并保持遮掩的状态,以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安全使用规定
1、演播厅的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院长办公室只受理审批近15日以内的活动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南阳师范学院演播厅使用申请登记表》,报送院长办公室审批后方可使用。
2、活动方使用场地时,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社团活动应经由团委核准后提出申请。使用单位(主办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对于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必须安排教师或管理人员全程参与指导和管理。有专门的安全负责人带领安全负责小组检查演播厅内部情况(门禁状态,通风情况,防火安全)使用单位不得在演播厅进行与书面申请不相符的活动,否则院长办公室有权提出批评直至停止其使用。
3、 使用单位在布置场地及举办活动过程中,必须服从管理人员安排。要自觉爱护演播厅设施,对损坏的设施要负责赔偿。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移动或拆卸固定设施,不得随意在墙壁悬挂、张贴会议材料,不得擅拉电线及使用自带开关电源等电气设备。有关灯光、音响等设备必须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4、 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演播厅内使用明火(包括冷焰)、易燃物(氢气球等)严禁在礼堂内吸烟,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5、使用单位要积极做好活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工作,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6、 保证演播厅外消防通道畅通;演播厅内所有疏散通道同时开放,每一个疏散通道门口设置专人持手灯值守,负责第一时间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7、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定期检查,切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二、安全员职责
1、疏散队员:负责演播厅外车辆规范停放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如发生意外情况负责快速有序疏散会场人员。
2、消防队员: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对存在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要有预见性和防范手段。
3、现场秩序维护:在活动期间将随意走动的人员安排到合适的座位上,让观众远离电线、演播厅二楼围栏等危险地方。
4、道具管理:对于危险道具,应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并告知使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