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教研函〔2025〕293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25年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经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批准立项或暂缓结项,建设期已满的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应参加本次结项。具体包括以下四类项目:2023年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2024年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满足结项条件的2025年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2025年经省教育厅批准暂缓结项的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
二、结项条件
各类项目结项条件见批准立项文件。
三、结项程序
1.个人申请。项目负责人向研究生处提出结项申请。
2.单位预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严格依据项目结项条件对本单位申请结项项目进行预审把关,并将通过预审的项目结项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未通过预审的不得上报。
3.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的结项材料进行网络评审。网评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将抽取部分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进行实地评估验收(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4.网上公示。省教育厅审定专家评审结果,经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结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结果,并颁发结项证书。
四、结项材料
(一)材料要求
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课程项目、教材项目和案例项目)的结项材料应包括结项报告(须对标结项条件撰写,在内容上着重阐述项目建设成效)和相关佐证材料。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联合实践课程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联合精品教材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项目结项材料还须包括《行业企业专家(或主要负责人)参与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证明》(见附件1)。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的结项材料应包括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2,每个基地项目分别提供)和相关佐证材料。
(二)格式要求
1.所有结项材料须报送PDF格式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完全基于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原始材料生成,材料封面上须体现项目名称及项目批准号、建设单位及合作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主持人姓名及完成时间。一个项目的所有结项材料(结项报告或自评报告、相关佐证材料等)应在材料目录的索引下对应生成一个电子文档。
2.结项材料命名规则:
(1)研究生优质课程项目结项材料:以“2025年优质课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主持人姓名_课程名称”格式命名,例如:2025年优质课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10481南阳师范学院_张三_课程名称.pdf。
(2)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结项材料:以“2025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主持人姓名_课程名称”格式命名,例如:2025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10481南阳师范学院_张三_课程名称.pdf。
(3)研究生精品在线课程项目结项材料:以“2025年精品在线课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主持人姓名_课程名称”格式命名,例如:2025年精品在线课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10481南阳师范学院_张三_课程名称.pdf。
(4)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联合实践课程项目结项材料:以“2025年校企(产)课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主持人姓名_课程名称”格式命名,例如:2025年校企(产)课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10481南阳师范学院_张三_课程名称.pdf。
(5)研究生精品教材项目结项材料:以“2025年精品教材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主持人姓名_课程名称”格式命名,例如:2025年精品教材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10481南阳师范学院_张三_课程名称.pdf。
(6)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联合精品教材项目结项材料:以“2025年校企(产)教材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主持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5年校企(产)教材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10481南阳师范学院_张三.pdf。
(7)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项目结项材料:以“2025年精品案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主持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5年精品案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10481南阳师范学院_张三.pdf。
(8)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自评报告:以“2025年基地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主持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5年基地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10481南阳师范学院_张三.pdf。
(三)材料上报
1.项目主持人在2026年1月10日前将结项材料电子文档(结项相关材料合并一个PDF文档,另外提交附件3)和对应纸质版结项材料(基于电子文档打印装订,一式2份)提交给学校研究生处S501。
五、其他事宜
1.结项材料中列出的项目研究成果应与项目相关,并须标注有“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或具体项目名称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列入结项材料。
2.项目主持人要如实撰写结项材料,并保证项目建设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若存在材料弄虚作假或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直接予以撤项。
3.政策咨询:师老师,电话:63525153
研究生处
2025.11.25
附件
1.行业企业专家(或主要负责人)参与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证明
2.河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自评报告提纲
3.2025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结项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