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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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作者:   时间:2023-04-04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以及《南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宛院发〔2023〕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调剂需求,制定本调剂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调剂复试工作。

二、调剂专业

具体接收调剂的专业以调剂系统发布为准。

三、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我校旅游管理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到我校旅游管理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调剂工作中,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数学一和数学二、数学三之间,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之间,原则上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

8.对申请同一院(系、所)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要结合其学习背景、报考学校专业情况、初试各科目成绩等因素综合衡量,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考生所在单位、行业、领域、学校层次类别等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调剂程序

我校各学院、各专业的调剂信息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

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1)各学院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并在规定时间内开放调剂系统,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各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一志愿报考学校、诚信状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综合选拔准许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复试信息,并按时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未被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由学院统一解锁,如考生申请提前解锁或放弃择优遴选资格,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处理。

(6)各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调剂生复试和一志愿考生采用同一标准,同一方式进行,并根据调剂指标数量,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7)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拟录取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小于120%。

2.截至4月13日,若招生指标还有剩余,则学校收回进行动态调整分配。

                                                                                       研究生处

                                                                                     202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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