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学院、导师:
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根据《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宛院发【2013 】221号)的规定,学校将对2012年聘任的研究生校内导师进行聘期考核。考核程序如下:
1、研究生导师须填写《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表(校内)》(研究生处文档下载处下载),并于2015年5月30日前将考核表的电子文档、纸质文档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交培养学院。
2、培养学院于2015年6月10日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研究生导师工作履行情况进行初评。并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于6月20日前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终评,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南阳师范学院 研究生处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