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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级研究生提前毕业答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6-28   点击数:

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关于2013级研究生提前毕业答辩的通知

培养学院:

   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工程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宛院研发〔2014〕24号文),针对2013级拟提前毕业的研究生,答辩时间安排如下:

1、研究生本人须于2015年5月18日前,提交提前毕业申请,并附带相关支撑材料,报培养学院。

2、经培养学院审核后,安排答辩时间,答辩截止时间2015年5月30日。

3、2015年6月1日上午11:00前,培养学院须将提前毕业及授予学位的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汇总后,于2015年6月2日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南阳师范学院  研究生处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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