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研究生校内外导师进行聘期考核的通知
培养学院:
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根据《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宛院发【2013 】221号)的规定,学校将对2014年聘任的校内导师以及2012至2014年聘任的校外导师进行聘期考核。考核程序如下:
1、导师填写《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表》(校内、校外)(研究生处文档下载处下载)。并于2017年7月3日12:00前将考核表的电子文档、纸质文档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交培养学院。 校外导师由培养学院负责通知。
2、培养学院于2017年7月6日前,对研究生校内外导师工作履行情况进行初评。并将考核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于2017年7月12日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终评,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4、下发文件,颁发续聘证书。
南阳师范学院 研究生处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