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学院: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也是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我校2020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级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2021年9月22日—2022年8月31日。
二、具体要求
1.依据《关于生物工程领域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要求的通知》(宛院研发〔2014〕13号)文件要求,培养学院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切实做好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真正做到在实践过程中选出自己的研究课题。
2.我校2020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单位由导师根据课题研究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原则上应选择在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或其它与生物质能源、水质安全与生态保护、基因疫苗工程与动物疾病诊断、特色植物种质创新与高效栽培技术、制药等方向密切相关的企业进行。
3.2021年10月9日前,培养学院将2020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单位(附件)汇总后上报研究生处备案。
4.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应及时搜集和保存有关影像资料,在专业实践结束后,提供至培养学院留存。
5.2020级研究生应于2022年1月15日前,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完成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答辩工作。
6.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研究生处和培养学院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于不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或者参加专业实践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要随下一年级重修。
7.要求培养学院对外出进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护工作培训并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
8.2020级研究生专业实践结束后,具体考评工作和材料上报按常规进行。
附件:2020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单位汇总表
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9月6日
附件: 研发[2021]10号(关于做好2020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