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管理
位置: 首页 > 学位工作 > 导师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校内(外)研究生指导教师 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师书魁   时间:2025-05-06   点击数:

各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根据《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实施办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实施办法》,拟开展2025年校内(外)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2025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拟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化学物理5个学硕学位点和生物与医药、国际中文教育、国际商务、法律、教育(教育管理、化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政治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电子信息、土木水利、材料化工、旅游管理、应用统计、体育、应用心理、翻译、博物馆、资源与环境、农业、美术与书法、音乐等18个专硕学位点开展,拟遴选校内导师若干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专业学位硕士点需同时遴选研究生培养所需校外导师若干名。

(二)遴选基本程序

1、学位点制定实施细则

相关学位点根据《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实施办法》(宛院发(2024122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实施办法》(宛院发(2024120号)文件要求(附件1、附件2),结合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需要,制订不低于实施办法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于58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2、个人申请

202559-512日,申请人填写《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校内/校外)》(一式一份)(附件3、附件4),并提交相关成果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所在学院审核,经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外导师的遴选由校内相关导师负责宣传、推荐)。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2025513-515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硕导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出席会议人数应不少于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结果经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有效。通过者的相关材料在本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填写《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学术型/专业型/校内/校外)》(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后与申请人资料上报研究生处。

4、各学位点上报材料:

1)《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

2)《南阳师范学院2025年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学术型/专业型/校内/校外)纸质需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各1份;

3)申请人相关成果材料纸质复印件和电子版各1

上述纸质材料合并装订,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文档后,由学位点归纳汇总2025519日下午16:00前,由各学院派专人负责将纸质和电子材料一并报送至中区办公楼S503研究生处,联系人:师书魁老师,0377-63525153。特别提醒:申请人相关成果材料2020年以来所获得的成果。

5、学校审核

20255旬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上报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研究生处

                                     2025年5月6日



版权所有: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377-63525367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 邮编:473061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