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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服务程序

作者:唐李静   时间:2016-02-26   点击数: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服务程序:

18月下旬-10月上旬,编制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宣传,接待考生报考咨询;

210月中旬-下旬,组织研究生网上报名;

311月中旬,组织考生现场确认;

411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研究生初试考务各项工作;

5.元月中旬-2月初,组织初试自命题科目试题评卷;

62月下旬-3月上旬,公布初试成绩;

73月下旬,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

83月底-4月初,发布调剂缺额信息;

94月中旬-下旬,公布复试方案,组织考生复试和体检;

104月下旬,公布复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名,发布待录取通知,寄发考生调档函;

115月初,公布拟录取名单;

126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研究生培养工作服务程序:

19月,新生报到,学籍注册。

210月,新生学籍档案复查;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毕业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生信息采集。

311月,组织英语演讲赛校内初赛;学位论文检测、盲审、答辩。

412月,学位授予仪式;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53-4月,研究生学籍注册;中期考核;春季提前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65月,组织建模大赛报名;校内实训;春季提前毕业学位论文检测、盲审、答辩。

76月,校外实践安排及实施;春季提前毕业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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