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服务程序:
1.8月下旬-10月上旬,编制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宣传,接待考生报考咨询;
2.10月中旬-下旬,组织研究生网上报名;
3.11月中旬,组织考生现场确认;
4.11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研究生初试考务各项工作;
5.元月中旬-2月初,组织初试自命题科目试题评卷;
6.2月下旬-3月上旬,公布初试成绩;
7.3月下旬,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
8.3月底-4月初,发布调剂缺额信息;
9.4月中旬-下旬,公布复试方案,组织考生复试和体检;
10.4月下旬,公布复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名,发布待录取通知,寄发考生调档函;
11.5月初,公布拟录取名单;
12.6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研究生培养工作服务程序:
1.9月,新生报到,学籍注册。
2.10月,新生学籍档案复查;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毕业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生信息采集。
3.11月,组织英语演讲赛校内初赛;学位论文检测、盲审、答辩。
4.12月,学位授予仪式;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5.3月-4月,研究生学籍注册;中期考核;春季提前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6.5月,组织建模大赛报名;校内实训;春季提前毕业学位论文检测、盲审、答辩。
7.6月,校外实践安排及实施;春季提前毕业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