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校地区校友分会“副会长+副秘书长”轮值制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调动分会理事会成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凝聚和团结分会广大校友,共同推动校友事业的发展,增进校友之间的友谊与合作,强化分会组织力和凝聚力。经我校上海校友分会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报送学校汇总,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轮值目的
在确定会长为校友分会第一责任人的前提下,通过“副会长+副秘书长”轮值制。一是轮值副会长在轮值期行使常务副会长的职责,协助会长开展分会主要活动,进一步激发副会长和副秘书长的参与度和创造力;二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分会会长的压力,使会长有更多时间思考分会的发展方向,对分会重要事务做出决策;三是通过轮值,保障分会发展的连贯性和系统性,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
二、轮值职责
1. 轮值前,轮值副会长联系秘书长、轮值副秘书长等秘书处成员共同商议,起草并向校友分会理事会提交轮值期工作计划,协调各项活动的开展。
2. 轮值期间,轮值副会长负责主持校友分会的日常工作,积极联络本地分会校友,策划和组织各类校友活动,如值年返校、文体活动、讲座报告、合作交流、公益活动、跨地区交流等。
3. 关注校友需求,及时向分会会长及分会理事会反馈会内校友的意见、建议和现状分析。
4. 在轮值结束后,轮值副会长向校友分会理事会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并与下一任轮值副会长交接会费等事务。
5. 轮值期,超出拟定的工作计划范畴或临时的重要事务,需及时报请分会会长知晓,听取分会会长意见,在形成一致意见后予以实施,如遇意见不一致,可提交至分会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6.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轮值职责,提前向校友分会会长请假。
7. 副会长轮值周期为3个月或6个月不等,具体根据分会实际情况而定。
三、轮值人员
会 长:陈锦生
秘书长:陈康康
时间 |
姓名 |
会内职务 |
姓名 |
会内职务 |
备注 |
一季度 |
曾兆森 |
副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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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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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
李明举 |
副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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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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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 |
李全明 |
副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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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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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 |
杜 娟 |
副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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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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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述地区的现任轮值人员应与新任轮值人员进行工作交接,确保校友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