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各地校友加强联系,增进友谊,凝聚力量,顺利成立本地校友分会,校友工作办公室(教育基金会)(以下称“校友办”)特拟定此指南,以供校友参考之需。
成立校友会所需条件及程序:
1、人数上原则不少于50人,可视实际情况而定;
2、前期通过本地相熟的校友碰面交流,获取更多校友资源,也可与母校校友办联系获取校友资源;
3、掌握一定校友资源后,成立初期校友会组织架构(联络组、宣传组、后勤组、接待组),而后不断完善,使之趋于成熟;
4、研读《南阳师范学院校友会章程》,根据自身情况,拟定本地校友分会章程;
5、各地校友会名称统一为“南阳师范学院* * 校友会”(如“南阳师范学院北京校友会”),有条件的可通过集思广益的形式拟定本地校友会会徽、会歌、分会理念等;
6、条件成熟后,向母校提交成立申请流程,获得许可,方可成立;
7、待成立方经过多次酝酿,与校友办沟通商议成立日期及相关事宜;
8、关于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等职务,由当地校友会组织机构成员集中推荐为主,母校有建议和任免权;
9、校友会成立大会之际,母校方面由校友办邀请相关校领导带队携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祝贺,成立大会力求简洁、大方、庄重;
10、成立大会之际,母校将为成立方提供校友手提袋(袋内含《南阳师院校友通讯》内刊、校报、招生就业简章、校情宣传片等相关资料);此外根据情况可邀约母校校企合作处、招生工作处、创新创业学院负责人同志一起前往授予各类工作站站牌,同时颁发“南阳师范学院就业创业导师”聘书等;届时邀约部分在校教师代表前往和校友们会面;
12、关于会费,由各地校友会组织机构成员根据当地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刚毕业1~2年内的毕业生原则上不收取会费,会费收缴后存入当地校友会公共账号,由专人保管、记录,收支均需在每年年会上做财务报告;
13、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校友工作办公室同志保持联系。
北京校友会
秘书长:刘鹏宇
上海校友会
秘书长:陈康康
广州校友会
秘书长:单 宇
深圳校友会
秘书长:董俊毅
重庆校友会秘书长:郑宜广
山东校友会
秘书长:刘 诚
福建校友会
秘书长:李长庚
海南校友会(2025年5月待换届)
秘书长:李春琴
广西校友会
秘书长:范宝印
浙江校友会
秘书长:王晓东
陕西校友会
秘书长:朱战威
郑州校友会
秘书长:赵子剑
漯河校友会
秘书长:孙伟民
驻马店校友会
秘书长:魏亚辉
周口校友会
秘书长:贺继洲
山西校友会
秘书长:贾 娟
四川校友会
秘书长:韩 敬
天津校友联络站
秘书长:邱爱秒
校友工作办公室(教育基金会):
电话:0377-63525069 (联络科) 0377-63516517 (基金科)
邮箱:nynuxyb@n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