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筹备南阳师范学院教育基金会理事会议。
二、落实理事会相关决议。
三、理事会休会期间,受理事长委托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
四、制定教育基金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收支预算决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五、制定各种募捐、投资活动及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并组织开展实施。
六、提供社会捐赠的法律法规、协议文本、办理程序等咨询服务。
七、审核、办理学校接受社会捐赠的相关手续,跟踪落实捐赠资金的到位情况。
八、负责捐赠项目的具体实施,汇集捐赠信息和材料,建立完整的捐赠档案。
九、管理各种渠道的捐赠基金,根据捐赠基金的使用方案监督使用。
十、对捐赠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捐赠方反馈有关情况,维护捐赠方和受赠方的合法权益。
十一、拟定基金保值增值的年度计划,依法实施基金会资金运作,在合法有效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十二、负责提出资金筹集的激励建议方案。
十三、建设并维护南阳师范学院教育基金会网站。
十四、编辑教育基金会宣传材料。
十五、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十六、完成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