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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学位授予证明》开具流程

    根据学位管理规定,学位证书丢失后,不能补办学位证书,但可以开具学位授予证明,国家规定学位授予证明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位授予证明开具程序:首先到学校档案室(西区图书馆一楼)查找当年学位授予花名册,由档案室复印并盖章,然后将学位授予证明按照模板格式打印好,到教务科学位办(办公大楼N211)签字,再到校长办公室(办公大楼S203)加盖学校公章。

    点击下载:  学位授予证明模板.docx  
 

    南阳师范学院学位办:

    通讯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 南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邮编:473061

    联系电话:0377-63513549(工作时段)

    办公地点:学校中区办公大楼二楼N211室。

    注意:成人学位相关工作可进入南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页面进行查询。研究生学位相关工作,请进入研究生处相关页面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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