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6年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我校退役复(入)学满一年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评奖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选此奖学金。
1.受警告(含)以上处分且在处分考察期内的;
2.有课程不及格的;
3.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4.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其他不具备申报资格的。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4.主动配合学校各类武装工作,积极参与全校性国防教育活动,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三、奖励等级、标准与条件
1.一等奖学金(3000元)
入伍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
退役复(入)学后,毕业当年考取“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2000元)
退役复(入)学后,毕业当年考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退役复(入)学后获得国家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3.三等奖学金(1000元)
退役复(入)学后获得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入伍期间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原优秀义务兵/士官)。
符合基本条件中所有条款同时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即可申报相应等级奖学金。
四、评审工作要求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2.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获得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其他奖助学金。
3.此专项奖学金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同时符合两种授予条件的只能选取一种申请,不得重复申请。
4.毕业当年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应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当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4月15日-4月20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南阳师范学院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该审批表在学生处网站文档下载处可自行下载,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个人事迹、服役证明、荣誉证书、学科竞赛证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成绩单等)。
2.二级学院审核(4月21日-4月23日)
二级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学生的申请,并依据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的评审条件、要求,组织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4月23日下午17:00前将南阳师范学院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报学生处212朱思宇老师处。
3.人民武装部审核(4月24日-4月25日)
人民武装部对学生退役身份、服役期间获得嘉奖情况、退役复(入)学后参与全校性国防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学生工作部审定(4月27日-5月9日)
学生工作部对所有初审通过的退伍学生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对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5.学校向获得退伍大学生专项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附件
1.南阳师范学院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
2.南阳师范学院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汇总表
3.南阳师范学院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材料
人民武装部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