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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5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为做好2026年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我校退役复(入)学满一年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评奖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选此奖学金。

1.受警告(含)以上处分且在处分考察期内的

2.有课程不及格的

3.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4.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其他不具备申报资格的。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4.主动配合学校各类武装工作,积极参与全校性国防教育活动,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三、奖励等级、标准与条件

1.一等奖学金(3000元)

入伍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

退役复(入)学后,毕业当年考取“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2000元)

退役复(入)学后,毕业当年考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退役复(入)学后获得国家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3.三等奖学金(1000元)

退役复(入)学后获得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入伍期间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原优秀义务兵/士官)

符合基本条件中所有条款同时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即可申报相应等级奖学金。

四、评审工作要求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2.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获得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其他奖助学金。

3.此专项奖学金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同时符合两种授予条件的只能选取一种申请,不得重复申请。

4.毕业当年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应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当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4月15日-4月20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南阳师范学院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该审批表在学生处网站文档下载处可自行下载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个人事迹、服役证明、荣誉证书、学科竞赛证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成绩单等)

2.二级学院审核(4月21日-4月23日)

二级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学生的申请,并依据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的评审条件、要求,组织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4月23日下午17:00前将南阳师范学院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报学生处212朱思宇老师处。

3.人民武装部审核(4月24日-4月25日)

人民武装部对学生退役身份、服役期间获得嘉奖情况退役复(入)学后参与全校性国防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学生工作部审定(4月27日-5月9日)

学生工作部对所有初审通过的退伍学生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对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5.学校向获得退伍大学生专项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附件

1.南阳师范学院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

     2.南阳师范学院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汇总表

     3.南阳师范学院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材料



人民武装部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