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总结2024年度学生工作的经验做法,检验年度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不断提升学生工作整体科学化水平,推动谋划学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及细则》(宛院学工〔2016〕1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区间
考核对象:全校20个教学学院。
考核区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
学生管理工作、共青团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就业创业创新工作,具体实施由各归口单位负责进行。
三、考核时间
2025年3月19日——3月26日
四、考核要求
1.各学院认真准备考核工作,按照学工部各成员单位考核要求及时开展工作,提交相关材料,杜绝弄虚作假。
2.各学院要把考核工作作为一次总结提升,通过考核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及时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学生工作水平。
3.党委学工部成员单位于2025年3月26日前将考核结果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205办公室),考核结果汇总后将在学生处网站集中进行公布。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