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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宿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4  来源:   点击量:

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宿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根据校防火委工作要求,按照“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安排,为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和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共同做好学生公寓安全工作,决定开展宿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贯彻“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聚焦消防安全,规范住宿行为,多措并举、综合除患,切实提高学生宿舍消防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识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对各学院住宿学生宿舍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无死角的安全排查。主要包括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易燃易爆及危化品安全、住宿治安等方面,具体内容可参照附件《学生公寓安全排查清单》。主要集中解决个别学生宿舍脏乱差问题,重点杜绝使用违规电器甚至明火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成立领导小组。

各学院要把宿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维护校园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统一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本学院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将工作部署落实落细。分管领导和辅导员要深入宿舍开展工作,确保住宿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秩序稳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隐患排查。

各学院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逐个宿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易燃易爆及危化品安全、住宿治安等全面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明火器具(卡式气炉、酒精炉、碳炉等)、易燃易爆物品(液化气罐、酒精、木炭等),可燃物堆积、飞线充电、管制刀具等。以整治脏乱差宿舍为抓手,做好卫生检查和安全督查等工作。

(三)严格落实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健全责任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整改质效。对违纪学生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给与相应纪律处分,起到警示全体学生的作用。对于使用卡式气炉、酒精炉、木炭等明火器具的行为要从重从快处理,绝不手软。通过本次宿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安全教育体系、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常态化安全风险分析研判、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辅导员要经常性深入学生宿舍,主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安全教育,提升安全素质。

请各学院认真梳理涉及影响住宿学生安全的综合因素,以消防安全、文明行为、防灾减灾教育为核心,对全体住宿学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包括法律法规、消防安全、传染病预防、防暴恐、防宗教渗透、防电信诈骗、各类自然灾害风险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宣传教育。引导住宿学生掌握安全知识,养成安全习惯,提高安全技能,提升安全素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11日至13日)。

各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宿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提高教师及学生干部对安全工作严峻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动员学生干部积极参与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二)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整治阶段(11月14日至11月22日)。

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方式方法进行全方位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营造住宿安全氛围。切实把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对全体住宿学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无死角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落细落小落早落实整改。

(三)总结经验、健全机制阶段(11月23日至25日)

各学院认真总结经验不足,堵漏点、补短板,进一步细化完善住宿安全教育、住宿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健全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推动住宿安全管理标准化、网络化、精细化、常态化。排查结束后,请形成书面报告(注意:自查报告中需体现有无明火器具、易燃易爆物品、可燃物堆积情况,以及相应处理结果),由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行政章,于11月26日下班前报送公寓管理科办公室(科技楼103),并将总结材料及活动图片音像资料发送至邮箱gyglk@nynu.edu.cn,邮件标题为“XX学院安全排查报告”。

 

 

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10日


附件:

学生公寓安全排查清单

序号

类别

具体事项

1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严禁停用或者跨接应急照明电源;
严禁私拉乱接网络线;
严禁改接临时电源线路,私自增加插板插座;

严禁在床板上下排布电线;
严禁飞线充电或携带电动车电瓶进入公寓充电。

2

电器安全使用

电器不可长期保持通电状态,离开宿舍时及时断开电源;
及时更换老化或故障电器;
台灯离床头被褥距离不得低于20CM;
禁止在通电情况下,将电脑、台灯、接线板、充电器、电风扇等电器设备放置于被褥、蚊帐、纸箱等物品上。

3

禁止使用违规电器

严禁使用没有“ CCC ”安全认证的电器产品或者假冒伪劣的“三无”产品;
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如反限电器、变压器等)违规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
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部使用冰柜、冰箱、饮水机、洗衣机等大功率电器;
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电水壶、热得快、电暖器、电热毯、暖手宝、暖鞋器、电熨斗等违规电热器具。

4

禁止使用明火燃具

严禁使用液化气灶、卡式炉、煤油炉、酒精炉、烧烤架等明火燃具;
严禁使用蜡烛、熏香等明火;
严禁吸烟;
严禁燃烧物品。

5

禁止存放、使用

危险物品

严禁存放烟花、爆竹、酒精、蜡烛、汽油、燃气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腐蚀、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严禁存放堆积大量可燃物品,如大量塑料瓶、包装箱、废纸等。

6

禁止占用消防通道

禁止在公寓内公共过道摆放衣架、鞋子、自行车、座椅等物品;
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

爱护设施设备

严禁违规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
水电设施、设备发生故障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修;
无私自更换门锁现象,无外出或就寝后不锁门的现象。

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将进行通报批评,学生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纪律处分;违规设施即行没收,伪劣、危险品统一销毁。

停用或者跨接应急照明电源、毁坏疏散指示的属于违法行为,违反《消防法》第六十条第ニ项的规定“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一经发现将交公安消防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实施办法》的第十五条“因触犯法律、法令、而受到司法或者公安部门处罚者”规定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