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有组织的教育科研,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启动“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规划课题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学会专项课题,有30个研究领域;第二大类分支机构自设课题,有37个研究领域。
二、申请人条件
1.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经费资助
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类型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四、课题完成时限及成果要求
一般为2年。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要求可提交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编号)。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请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申报要求
1.今年课题申报工作启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平台http://122.224.218.37:6231/srm-web/systemrole/login_toLogin.html,课题申请人请登录平台,按要求注册用户,根据《课题指南》要求在线填报和上传申报材料。《课题申报书》实名版须由社科处审查同意并盖章扫描后上传平台。
2.申报人请在2023年6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课题申报书》(匿名版3份和实名版1份)报送至社科处S510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社科处邮箱nynuskc510@126.com。
3.社科处将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11点审核结束并盖章,各申报人于6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并上传系统,逾期系统关闭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丽丽
联系电话:0377-6351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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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