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学生签订201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8  来源:   点击量:

一、打印合同:

合同打印时用经办人权限进入,点击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汇总并提交,选择本年度的贷款项目,然后点击打印合同,把本系院的合同信息下载下来,打印前先测试空白合同文本的放置方法和页边距(用空白纸张进行打印测试),确认无误后再放入空白合同文本打印。打印数量为一式四份(在打印机属性里高级设置打印默认值把打印份数设置为4份)

二、组织学生签订合同:

1.合同签订时应提醒学生首先确认手中的四份合同是否为本人合同,如有空白合同、合同打印错误或损坏,应以系院为单位交资助中心并领取新的合同,不得在合同上随意涂改,毁坏或遗失。

2、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内容真实、不得涂改;

3、贷款承诺书上的日期有一个,合同背面上的日期有四个,分别是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统一填写2015年10月29日。

4、收齐后,整理时请按照合同右上角辅助归档号,最后一串数字即为学生合同在全校合同档案中的位置,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进行整理,学生四份合同分开排序。

5、合同签订完成后,各系院统一送到资助中心。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由学生自己留存,三份留资助中心整理,存档、上报。

6、助学贷款审批表:各系院本年度助学贷款审批表按照合同归档号的排序,到资助中心盖章后由各系院自行妥善保存,资助中心随后抽查各院系保存情况,计入年度考核成绩。(在审批表的右上角用黑笔写上序号)。

三、组织学生签订承诺书

贷款学生在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同时还需要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每个学生的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需在“承诺人”栏填写本人姓名,并在姓名上摁手印;“学校(签字盖章)”,由系院辅导员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同时加盖系院公章。
承诺书填写完成后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随贷款合同交资助中心。学生在签订承诺书时请用黑笔在承诺书左上角填写本人合同档案号,以便系院整理排序。

四、通过助学贷款系统上报合同签订情况

1.登陆国家助学贷款系统;

2.点击“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点击页面左下角“批量审核”——选中“河南省2015年度助学贷款项目”点击“确定”——根据提示点击“确定”;

3.点击“汇总并提交”选中项目,点击左下角“汇总学生贷款合同并提交”——在数据提交框中选择“提交”并确定;

4.系统刷新后点击“复核并上报”——点击“同意”并同意上报,完成本年度贷款合同数据上报。

请各系院于11月2日前完成贷款合同数据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