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 会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豫教工委〔2024〕250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目标要求,完善体制机制,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科学考核评价,提高管理水平,推动高校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始终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到办学育人全过程,提高学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强化党建引领,完善管理机制,注重部门协同,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高学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树牢系统观念,统筹资源要素,着力解决高校学生工作中职责不清、合力不足等问题,构建目标明确、特色鲜明、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践行学生中心理念,关注身心健康,把握思想动态,维护学生权益,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坚实保障。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与全面发展相结合,在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中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味。
——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治理相结合,精准施策,狠抓落实,统筹推进育人方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创新,解决学生关心、家长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
——坚持教育管理与人本服务相结合,主动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在日常管理中注重学生教育引导,提升育人实效。
——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抓实过程管理,突出成果导向,提高学生工作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
二、体制机制
高校应设立学生工作委员会(简称“学工委”),学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学工委统筹协调、党政群团齐抓共管、以二级学院(书院、系、部)为主体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
学工委由学校党委、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相关校级领导任副主任,党政办、组织、宣传、统战、学工、研工、人事、教务、招生、就业、共青团、财务、武装、保卫、后勤、心理健康、资助、信息化、图书馆、校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学工委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工委日常工作。
学工委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高校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负责学生工作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学生工作分析研判机制,定期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会议。选优配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引进培养并举,畅通发展渠道。审议学生工作重要制度和文件,完善工作体系,做好督办落实。推进应急处置协调联动,处理学生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形成反应迅速、配合有力、处置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构建完善“大思政”工作格局,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建立校领导常态化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创新工作路径,建好平台载体,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跟踪、网络评论引导、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推进“十大育人”体系建设和“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一体推动育人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健全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发挥“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作用。完善学校、家庭、医院、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做到心理健康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推进“五育并举”,实现以德育心、以智慧心、以体强心、以美润心、以劳健心。
(三)抓细抓实日常管理。坚持依法治校,健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制度体系,抓好制度执行落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学校、部处、院系领导干部带头践行“一线规则”,常态化深入班级、宿舍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及时解决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发展等实际问题。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落实岗位职责,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查和化解学生矛盾纠纷,提高事前发现力、事中管控力、事后整治力。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务,做到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注重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学生骨干作用,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学生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打通基层管理末梢。做好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定期组织应急安全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加强学生宿舍精细化管理,加强宿舍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有序、干净整洁、温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学生校外住宿管理,严格审批和备案流程,建立动态台账,做到“一对一”跟踪管理。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做好留校学生学习生活保障。加强学生档案管理,确保学生档案规范、完整、安全。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认真贯彻教育系统普法规划,持续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扎实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举行“宪法宣传周”暨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引导学生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强网络法治文化宣传教育,自觉净化网络空间,抵制不良信息,维护网络安全环境。
(五)提升学风建设质效。坚持整体推动,凝聚育人合力,建立学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学风。加强班风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引导学生强化规矩意识,端正学习态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科竞赛活动,浓郁学习风气,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发挥学业优秀学生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完善学生学业预警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业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持续深化数字赋能。加强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以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为着力点,通过数据融通、资源共享、信息互联,准确掌握学生基本信息、价值取向、学习状态、心理状况、职业趋向等,提升在线服务能力,推进学生工作数字化转型。全面梳理面向学生用户的管理服务事项,优化管理服务流程,提升管理效能。构建完善学生工作信息化管理服务支撑体系,推动学生业务管理与公共服务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七)规范学籍学历管理。实行学籍学历管理分级责任制,各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校学籍学历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审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三级审签”工作机制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学籍学历管理审核责任终身追究制。配齐配强学籍学历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学籍学历管理业务培训,提升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确保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和其他工作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中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学籍学历管理制度,严格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确保注册信息完整、真实、准确;规范开展转学转专业工作,确保公平公正;认真审查毕业生资格,建立健全学历证书核查机制,确保学历证书管理规范有序。
(八)优化就业指导服务。深化就业育人理念,把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构建全员参与就业育人服务体系,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主动投身基层、重点领域等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健全完善分阶段、全覆盖的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用好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网络阵地,帮助学生增强生涯规划意识,尽早树立职业目标,提升就业能力。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严密防范虚假招聘、售卖协议、“培训贷”等招聘欺诈、求职风险。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加强就业政策解读,让毕业生知晓、用好政策;认定一批就业工作典型案例,营造积极向上的就业氛围。
(九)加强资助育人工作。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精准资助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发展型资助工作理念,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公平公正公开做好奖助学金评定、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贷款代偿、勤工助学等工作。强化示范引领,开展典型案例认定活动,营造树典型、学典型的良好氛围。
(十)扎实推动团学工作。强化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依托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等活动。推动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规范学生骨干遴选程序。发挥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作用,加强学生社团管理,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学生工作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团委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激励和纪律约束机制,引导学生骨干明确工作职能和责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与模范带头作用。
(十一)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坚持关口前移,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和实战演练,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健全学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和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协同联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事件发生时校内外联动配合、现场指挥得当、处置依法依规、信息发布及时、有效引导舆论、各环节衔接有序。事件结束后,要及时分析总结,制定整改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不断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四、考核评价
(一)构建学生工作评价体系。高校应注重学生工作的自我评估、自我审视、自我改进,围绕学生的成长度、满意度、幸福度等维度对学生工作进行评价,选取代表性荣誉、标志性成果、特色化经验和应急事件发生率、学生非正常伤亡率等直观反映学生工作成效的观测指标,建立多维度、多视角、多层次的评价体系。充分运用评价结果,总结经验,发扬优势,凝练特色,激发学生工作的内生动力和工作活力,不断推动学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完善学生发展评价体系。高校应积极适应新时代高校人才培养要求,树立科学成才观念,改革学生评价,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全面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心理状态、学习动力、行为特征、关注领域、就业意愿等方面的变化趋势,深入分析学生工作与学生成长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契合程度,科学编制学生发展质量报告。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校党委要加强对学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学工委作用,建立和完善学生工作条件保障、综合研判、考核评价、激励监督等工作机制,推动学生工作提质增效。高校是学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岗位职责承担相应管理责任,二级学院(书院、系、部)承担具体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围绕学生工作的内容、标准、成效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提升辅导员队伍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规模达标、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高素质辅导员队伍。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细化职责要求,抓好班级管理和班风学风建设,开展学业辅导、思想引导和就业指导等工作。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发挥各级各类学生骨干在学校发展、校园稳定、管理服务、示范带动、权益保障等方面作用。
(三)加强资源保障。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学工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就业创业指导等学生工作的经费保障,做到专款专用。积极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在岗位津贴、办公条件、通讯经费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必要保障。
(四)加强责任落实。高校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把学生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办学治校水平的重要内容,作为学校考核二级学院(书院、系、部)工作的重要指标,形成领导负责、层层担责、人人有责、违纪追责的责任落实制度。对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的高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