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7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要求,学校成立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宝锋(党委书记)
罗永松(校长)
副组长:刘守勇(纪委书记)
刘红林(副校长)
谢海泉(副校长)
成 员:陈 峰(纪委副书记)
刘金江(教务处处长)
付中欣(学生处处长)
姚伦广(研究生处处长)
王晓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副主任)
史 辉(招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刘 璞(校医院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苏超(学生处副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象
2024年录取的全体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新生,以及往年录取后因保留入学资格等各种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2024年复学学生。
三、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时间
2024年9月7日—10月20日
四、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方法
(一)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各学院在9月7日—9月8日新生入学报到时,应当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利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人像比对”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逐一严格比对,对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和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核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
在学生宿舍、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电子档案照片张贴规定》(附件1)的要求张贴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照片,公开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1786,69691790,监督举报邮箱xueshengchu@jyt.henan.gov.cn;学校纪委举报电话0377-63513589,监督举报邮箱nysyjw@126.com,学生处举报电话0377-63510079,监督举报邮箱hnfudaoyuan@163.com),防止舞弊现象发生。对审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规范程序,扎实推进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工作
1.文化课复测。各学院根据新生复试情况,进行认真比对,对测试成绩与高考成绩严重不符、测试试卷笔迹与省级招办提供的笔迹图像信息有差异的要及时上报,由学校提请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任何无故缺考者应视作舞弊嫌疑人,要认真查清原因。
2.档案信息核对。各学院根据新生报到时填写的学生信息卡(学籍卡)内容,与其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中的信息(包括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和社会关系)和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名册、身份证、考生入场照片等信息进行对照复查。
3.专业科目复测。对艺术体育专业、艺术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要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新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生处将会同学校纪律部门组织专门调查。
4.前置学历核查。对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新生的前置学历进行复核。
5.身心健康复查。各学院要依据校医院对入学新生的体检情况进行认真复查。对于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入学就读的严重疾病患者和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予以清退;要依据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要求对新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摸排,对于不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有严重心理疾病问题的学生,予以妥善安置处理。
6.加分资格核查。各学院要对享受高考加分资格的新生,对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加分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复查。
7.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对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的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8.其他复查。各学院还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对认为其他有必要的复查内容进行复查。
五、严格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结果的处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负责审查和复查的工作人员至少要在两人以上,依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学校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虚假注册学生学籍信息以及为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办理新生报到入学手续等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遏制录取新生入学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中违规行为的发生。
各学院要在10月20日下午5点前将新生资格复查登记表(附件2)签字盖章,报学生处综合科206房间。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2024级新生电子档案照片张贴
2.二级学院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登记表
南阳师范学院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