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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签订201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9  来源:   点击量:

 

宛院学发〔2017〕10号

各学院:

 本年度高校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院系做好如下工作:

 一、工作安排

 (一)贷款范围和额度

 贷款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学费、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

 (二)贷款发放和到期日期

 借款合同起始日:2017年11月14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27年9月20日;本科4年制、5年制学生为2029年9月20日。请各学院按照此规则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借款发放日:2017年11月14日。

 借款起息日:2017年11月14日。

 本年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按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年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以后随人民银行利率变化及合同约定做相应的变动。

 (三)贷款信息录入及初审(9月4日-10月19日)

 1.9月4日起,各高校进入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

 2.9月25日前(含当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在线系统提出申请,认真详细录入个人信息。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留存公示照片备查。

 3.9月30日前,各学院进行贷款数据信息核对、修正、提交工作。

 4.10月15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录入信息进行审核,督促各学院负责修正。10月16-17日,学生从系统导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内容完善后交所在学院审核签字。首次贷款学生需附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审批表由各系(院)作为贷款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5.10月18日24点前,学校提交贷款信息数据,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

 (四)合同签订及审批

 1、11月1日,各学院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借款合同、《承诺书》,根据开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同时整理借款学生贷款档案。各系(院)应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核对每套借款合同和申请表等材料是否齐全,与汇总表上的总数量是否一致;(2)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3)核对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是否签字、捺印、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4)核对借款合同高校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和日期是否齐全、正确,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和资助中心的公章、日期是否齐全。

 (五)贷款发放及结息阶段(11月14日及以后)

 11月14日,开行河南省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二、其他问题

 (一)续贷说明和毕业确认。一是对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各学院要主动组织同学们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各学院要对续贷声明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二是各学院须将“毕业确认”作为学生必不可少的离校手续和环节来抓,通过“毕业确认”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都能完成联系方式、就业信息等的更新完善,为学生离校后的贷款管理打下良好工作基础。

 (二)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为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各学院在核对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尽量留存学生QQ号、电子邮箱等常用固定联系方式,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三)借款学生合同的规范管理。各学院在领取或退回助学贷款空白合同时,对领取的空白合同数、使用数、作废数、剩余数都要进行详细登记。合同签订后剩余空白合同或作废的合同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于空白合同保管和使用混乱,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出现空白合同丢失、被盗及违规使用等问题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结束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要设立档案专柜,对贷款学生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做好归档工作。

 (四)借款合同、贷款承诺书的签订和相关教育工作。在受理贷款和签订合同时每位学生必须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后,学生和学院各留存一份。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各学院辅导员作为见证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学校和各学院还应通过印发宣传册、播放宣传片、进行征信知识问答、组织诚信宣誓活动、举办培训和贷款知识考试等方式,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和违约后果。对贷款工作中遇到的任何疑问,各学院或学生均可拨打开行95593呼叫中心热线电话咨询。要严格按上述要求,统筹兼顾、扎实工作,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南阳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