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高校认真学习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当兵(资助政策)博客:http://blog.sina.com.cn/dxsdb
2.报送时间:
3
月13日
-15日,其他时间恕不接收材料。
3.文件命名:报送电子版材料请以“学校名称+文件名”方式命名。两个及两个文件以上需要用WINRAR软件压缩后上报。
4.附件1、2、3、4要严格按照从省资助网下载格式填写,请勿自行修改或重新制作,否则,造成上报错误自行负责。
5.同一受助学生可以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资助3种情况中的任一种,切勿重复申请。填写附件2、3、4时请务必注意。
6.附件2、3、4要严格按照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复学生进行分类填写,切勿混在一起填写。
7.附件1汇总表与后面附件2、3、4明细表的补代偿人数、金额务必保持一致。
8.漏报的2009年和2010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也可申请补报(上报数据时信息填在汇总表的补报2011年毕业生”项目中即可,并在文字报告中加以说明漏报原因),在附件2备注中注明补报年份。
9.要核对征兵入伍学生的入伍时间,如果学生入伍时间为每年7、8月份,该生入伍身份可能为士官或军队干部,此类学生不符合补代偿条件,不能上报。
10.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要严格控制退役复学生的退役及复学时间。退役复学生的退役及复学时间均为2011年12月之后才可以申请学费资助。
11.在校生入伍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入伍时间必须为2011年12月之后才可以申请补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