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思想教育 -> 特色工作 -> 正文

南阳师范学院“卧龙学子”导航工程之八——“星耀卧龙 榜样南师”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12-01  来源: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发挥学生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促使一批德有所修、学有所得、技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引导青年学子以此为榜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校学工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南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星耀卧龙 榜样南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正确引导学生争当校园“明星”,营造“树典型、学先进、当十星”的校园氛围,打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激励全体学生学习先进、锐意进取、奋发成才,最终达到“德才至善,和谐发展”的目的。

 二、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学生。

 三、主办单位

 南阳师范学院学工部

 四、评审委员会

 组  长:靳如军  张潍杰

 成  员:苏峰、刘婧、任志强、姬明飞、狄魁、叶萌、郭婷、马峭、李淼、佘清、曲涵

 五、评选项目

 自强之星、学习之星、科技之星、才艺之星、体育之星、服务之星、诚信之星、创业之星、公益之星、见义勇为之星。

 六、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

 共评选100名(项),每星10名(项)。

 (二)优秀组织奖

 根据组织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

 七、评选条件

 (一)单项奖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律意识强,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2)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校内各类活动和志愿者工作,有较强服务同学的意识。

 (5)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备条件

 (1)自强之星:面对家庭的贫困、自身的疾患或残疾以及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困难挑战,自强自立,以良好的心态和执着的信念在逆境中不断成长成才。在活动报名截止前,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2)学习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勤学善思,积极推动学风建设,成绩优异,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获得过国家励志奖学金以上奖励。

 (3)科技之星: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科技、学术、专业等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4)才艺之星: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推动艺术文化建设。积极参加、组织学校各类文艺活动,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书法、摄影、演讲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5)体育之星:具备良好的体育道德品质,持之以恒、顽强拼搏,热心推广体育运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比赛,在历届校运动会中表现优异,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优秀成绩。

 (6)服务之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在平时学习、工作中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在各项重大活动中勇于担当并起到表率作用,且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

 (7)诚信之星:具有优良的诚信品质和道德素质,思想端正,尊敬师长,诚实守信,学习刻苦,无违反校规校纪等不良记录,具有突出的诚信相关事迹。

 (8)创业之星: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在大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并且已有成熟的创业计划或相对成熟和稳定的创业基础,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9)公益之星: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积极倡导参与公益活动,长期坚持志愿服务,在扶贫、助学、助残、环保等志愿服务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或青年志愿者团队。

 (10)见义勇为之星:在维护群众利益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捍卫正义、传播正能量方面有突出事迹。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

 1、学院注重内外宣传,效果显著,全院学生了解“校园十星”评选相关工作,参评候选人详细了解评选的相关条件、进程。

 2、学院深入了解每位申报学生情况,坚持评选条件,确保推荐优秀合格人员参选。

 3、各阶段的相关材料能够规范整理并按时报送。

 八、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推荐候选人(12月1日——12月16日)

 1、自活动启动之日起,以学院为单位,推荐候选人。鼓励学生们积极参与,增强活动的影响力,采取组织推荐、老师、同学推选与自荐相结合的推荐方式。

 2、各学院于12月16日前根据“校园十星”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报名材料纸质版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名盖章后交学生处管理科(2A118房间),联系电话:0377-63513712;电子版发至nynuxsc@163.com信箱。

 3、报名材料需包含:

 (1)南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星耀卧龙 榜样南师”“校园十星”评选候选人推荐报名表(学生处网页文档下载栏下载)一份,个人典型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份。注:候选人推荐报名表内“获奖情况”一栏所填内容需附证书复印件,“事迹简介与参评感言”一栏控制在300字以内。

 (2)候选人两张电子版照片:一张为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另一张为候选人在工作、学习或生活中的全身照。文件格式为JPEG,尺寸不小于1024*768,大小不低于2MB。

 4、根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12月17日——12月20日,评审委员会参照各类“校园十星”候选人的申报条件,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公示。

 第二阶段:综合评选阶段(12月20日——12月25日)

 1、评审委员会参照评选要求,结合候选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个人先进事迹、获奖情况等方面),从候选人中选出符合条件的 “校园十星” 100名(项),并根据条件评选优秀组织奖。

 2、12月25日——12月30日,评审委员会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表彰阶段

 学工部择期对评选出的“校园十星”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开表彰,并将其事迹通过网络、广播、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

 第四阶段:巡回宣讲阶段

 学工部择期安排评选出的“校园十星”在校内开展宣讲活动。

 九、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切实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善于主动挖掘典型。在评选推举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推选出最优秀的候选人,真正选出让同学们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学生。各类“校园十星”及“校园十星”提名奖名单将在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经核实确有异议的候选人,评审委员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2、各学院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树立广大学生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通过示范带动,展现卧龙学子优良精神风貌,带动青年学生开拓进取,奋勇争先,从而达到启发、教育、激励同学的目的。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南阳师范学院学工部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