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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领导干部保密制度

发布日期:2016-04-14  来源:   点击量:

 

1、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方面负有重大责任,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制度和纪律。

2、秘级以上的文件资料,要在机要室或办公室阅办,阅后及时退交机要室,传阅文件要随到随看,不积压,严禁横传文件。如需有关人员阅办的,由机要室办理,发给个人的秘密文件资料,定期向机要部门清退,不准擅自处理。

3、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回家,如确需在家或其他非办公场所阅办的应由主管领导批准,由机要人员负责送阅,不准托人捎带,不准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翻阅。

4、对秘密会议的内容和其它秘密事项,不得向任何人泄漏,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要按照发文份数及时上交机要室登记、保管,需用时办理借阅手续。

5、外出参观、浏览、探亲、访友或到公共场所,不得携带秘密文件,外事活动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遵守外事保密纪律。

6、不担任实职的干部,要坚持到单位阅文,一律不准送文到家。

7、工作调动离职或退、离休时,应向机要室清退秘密文件资料和保密笔记本。

8、凡发生失泄密问题要及时将情况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