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宛院发〔2021〕45号),现就我校勤工助学岗位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依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上岗(困难等级学院已认定),困难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勤工助学人数的60%。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实行一人一岗制。学生完成规定工作并经考评合格者,每岗每月300元。
二、岗位设置要求
1、勤工助学岗管理主体明确。各用工单位是勤工助学岗管理主体。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岗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指导工作。
2.勤工助学岗职责边界明确。不得让学生从事本该由工作人员应完成的工作或岗位职责以外的工作。工作性质和内容适合学生参与,学生力所能及,有助于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3.确保学生工作安全。工作环境安全、无毒无害,不影响学生学习主业和身心健康,维护好学生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专干。各用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工作。负责对学生的选拔、管理、考核和领款单的报送等工作;负责在学生上岗前对学生进行短期培训,进行岗位职责、安全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每月按照通知时间报送《南阳师范学院勤工助学补助领款单》(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根据财务要求,学生银行卡账户须为学校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账户,户名为上岗学生本人。因信息报送错误造成补助无法按时准确发放的由信息报送人负责)
2.及时报备岗位变动、增设情况。岗位人员发生变动,请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变动信息表》(见附件2),及时报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增设勤工助学岗位,请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3),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岗位设置核定后,方能上岗工作。
3.按时上报材料。请各用工单位于2021年6月4日前,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后的岗位数量报送《南阳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见附件4)。
报送方式:
各二级学院将《统计表》报送至学生管理科办公室(学生事务服务大厅二楼205),电子版发送至nynuxsc@163.com;
各机关单位将《统计表》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学生事务服务大厅二楼206),电子版发送至nynuxszz@163.com。
4.畅通信息交流渠道。为加强工作交流,请各单位专干老师加入“各单位勤工助学负责人QQ群”,群号为:702073799。
联系人:程丹丹
联系电话:0377-63510059
注:相关附件表格在学生处网站文档下载处下载。
附件:
附件: 附件1 南阳师范学院勤工助学补助领款单.docx
附件: 附件2 南阳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变动信息表.docx
附件3 南阳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docx
附件4 南阳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统计表.xlsx
南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