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技术合同填写要点提醒

作者:张玉 发布日期:2026-03-27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修订、于 202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在填写和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时,请务必关注以下核心要点,以确保顺利通过审核并享受相关政策。

一、合同类型

新《办法》将技术合同明确划分为五类,填写合同时必须准确归类,这直接关系到合同的定性和后续的税务处理。项目主持人需具备与项目内容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背景及研究基础,以确保技术开发合同的真实性与技术可行性,无相关背景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1.技术开发合同:针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的研究开发。

2.技术转让合同:将现有的专利、技术秘密等权利让与他人(所有权转移)。

3.技术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专利、技术秘密等(使用权许可)。

4.技术咨询合同: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等。

5.技术服务合同: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如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等。

二、金额填写

合同中必须明确区分并填写以下两个金额,这是核定技术性收入的基础。

1.合同交易总额: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2.技术交易额: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

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

特别提醒: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准确核算技术交易额是享受税收优惠的关键。

三、合同内容

登记机构会对合同进行形式审查,核心是判断其是否属于技术合同。为避免因“缺少技术内容”被退回,合同文本应包含以下要素:1.明确的技术标的:不能笼统地写“技术服务”或“技术开发”,必须清晰说明是哪类技术、解决什么具体技术问题。

2.翔实的技术方案:应包括技术创新点、技术路线、技术指标、预期成果等具体内容。

3.完整的附件材料:合同中提及的所有附件,如技术图纸、资料、专利证书等,都必须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完整上传。

四、形式要求

1.合同文本: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示范文本。

2.签字盖章: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必须齐全、清晰。骑缝章必须清晰可辨,避免因扫描不清或缺失导致退回。

五、关于非技术性费用的特别注明

在计算技术交易额时,必须从合同总额中明确扣除所有非技术性费用。为避免争议,建议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列出非技术性费用的具体项目和金额,若无非技术性费用需要注明“无”其他未列明的非技术性费用,以确保技术交易额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国内合作处
2026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