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项建设南阳师范学院校级产业学院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19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等文件精神,进我校产学深度融合,培养应用型人才,持续提升我校服务社会的能力,依据《南阳师范学院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考核办法 (试 行)》(宛院发 2023 83号)决定开展校级产业学院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属二级教学单位

二、立项条件

校属二级学院联合企业共同申报,并与相关企业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在原有实习和实训基地基础上申报

1.专业建设要求:人才培养定位需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方向,依托专业与我校专业发展规划及区域产业发展具有较好契合性,相关专业应达到或近期可达到“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水平,或具有显著的区域特色。

2.合作企业要求:合作企业应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其主营产业领域应与合作项目专业所属学科或专业大类领域基本一致。合作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具有先进的管理体系、较高的技术水平、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且有明确的合作意愿、长期合作规划及经费投入计划。

3.支撑保障要求:合作企业需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资源、平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就业创业、培育质量文化等方面的工作,或将行业最新的实验仪器设备、课程资源等软硬件资源投入教育教学过程,且需具备一定的师生实习实训基地。

4.师资队伍要求:需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学团队,鼓励合作企业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其数量不低于教学团队中专职教师的数量。

、申报程序

1.申报准备:各二级学院应结合自身专业优势,积极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对接,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共同制定产业学院建设方案。

2.材料提交: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1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南阳师范学院产业学院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国内合作处N608,相关材料电子版需发送至nynugnhzc@163.com

3.专家评审:学校将组织校内外行业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符合条件的产业学院立项建设点。

4.学校审批: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产业学院,将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立项建设。

、支持措施

对于立项建设的产业学院,学校将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经费资助、平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对于立项建设的产业学院,若满足河南省重点现代产业学院的条件要求,可优先推荐申报河南省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具体条件参见《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通知》(教高〔2021〕6号)。





附件:《南阳师范学院产业学院申报书》




                                                              南阳师范学院国内合作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