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在2020年度校企合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我校转型升级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各单位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加快政产学研融合,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度开展校企校地合作的校属各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在校企校地合作领域取得重要成果,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校企合作先进单位”校属各单位均可申报。
(二)各单位推荐“校企合作先进个人”候选人不超过2人。
(三)申报材料:
1.“南阳师范学院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南阳师范学院校企合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2020年度业绩材料:
(1)校企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基地等稳定运行与取得成效佐证材料;
(2)校企共建专业、产业学院和“双师型”教学团队等共同开展合作育人的佐证材料;
(3)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共同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为地方政府、企业开展培训服务等的批文和合同文件等佐证材料;
(4)引进社会无偿捐助佐证材料。
四、时间节点
2021年5月28日下午4点前,将“南阳师范学院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和“南阳师范学院校企合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各一式三份由各申报单位统一交到校企合作办公室,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ynuxq@163.com),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留存各申报单位,2021年6月10日前组织评审专家组到各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考察、材料审查和交流。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567289273,15193193871
电子邮箱:nynuxq@163.com
联系人:惠老师,燕老师
六、附件
1.南阳师范学院校企合作先进单位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
2.南阳师范学院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南阳师范学院校企合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相关附件请从校企合作办公室网站“文档下载”处下载。
校企合作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