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各院系大学生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宛院党文〔2016〕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宛院学工〔2016〕3号文件关于《南阳师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方案》的通知,各院系成立由院系领导任组长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1、上报领导小组名单,明确专干和联系方式;
2、成员中至少有一位心理素质良好、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或有相关背景的人员,已经取得心理咨询师二级或三级证书的,上交复印件一式二份;
3、领导小组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于2016年3月15日前交
科技楼313室,电子版发送邮箱:641121344@qq.com。
4、联系人:魏萍老师,电话:63513520。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