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广泛深入地对大学生进行心理素质教育,增强心理健康意识,培养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我校将于4月中旬至5月底开展以“点亮心灵,护航青春”为主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
本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时间跨度较大,以吸引学生参与为着力点,结合各学院实际和学生特点,以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各种形式展开。为了满足各学院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学院的创造性,提高全校学生的参与度,活动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办的活动,二是各学院承办的活动,三是各学院结合各自学科专业特点主办的具有自己特色活动。
为办好本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面向全校进行活动方案的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案设计要求
1.每个学院紧密围绕本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主题,申报一个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项目。
2.各学院所申报活动的开展时间需在本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时间内完成,时间为4月20日—5月30日。
3.所申报活动形式包括心理主题沙龙、心理主题讲座、心理电影展映、团体心理辅导、心理素质拓展、心理剧表演、校园心理微电影创作、心理知识竞赛等(见附件1)。项目的设计要突出强调创新性强、辐射面广、参与度高。各学院也可结合本院学生实际,开展除参考活动项目外独具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所申报活动尽量覆盖本学院学生或全校学生。
5.经过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审批获经费支持的活动,应认真组织实施,保证活动效果良好,做到活动前有宣传通告,活动后有通讯报道。
二、项目申报
1.填写《2018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活动方案中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细具体。2018年4月4日上午11点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魏萍老师处,电子版发送xlzxzx2015@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申报”。
2.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组织专家于4月13日前进行评审,最终同意实施的活动,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3.活动完成后,须按照申报时的方案提交相关材料。支撑材料包括:①活动实际开展情况(时间、地点、方式、参与学生、现场情况等);②其他相关资料,如活动照片、活动总结等。
4.获得心理中心经费支持的活动,承办的学院须提交支撑材料后方可报销。
5.申报后被采纳的活动原则上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办、活动申报单位承办。
6.各学院活动参与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绩效考核。
附件1:2018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项目参考
附件2:2018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项目申请书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