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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爱在宿舍”心理文化建设的通知

作者:魏萍 发布时间: 2019-05-15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开展‘5·25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省高工委省教育厅教学〔2019172文件要求,我校拟开展“爱在宿舍”心理文化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活动主旨

以“快乐、温暖、和谐”为主题,以宿舍为单位对大学生进行模块化心理教育和帮扶,进一步探索符合我校校情的宿舍和谐心理文化建设新模式,形成小团体、精细化辅助

格局,切实解决大学生心理困惑,营造和谐宿舍环境,提升大学生整体素质。

二、参与对象:各学生宿舍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以宿舍为单位自定主题、自定形式、自行组织,每周1次以上。参考主题:心理活动类、节庆类、竞赛类、娱乐类、实践类、创业类、学术科技类等有益于心理成长、团结协作、和谐快乐的活动。(“爱在宿舍”团体活动记录表可在心理中心网站下载)

2、倡导“弱有所依、困有所帮”的互助理念,开展宿舍内朋辈心理帮扶活动,每周1次以上。可围绕自我意识问题、适应问题、情感问题、人际关系问题、学习问题、求职择业问题、经济困扰、家庭问题、网络问题等进行帮扶。(“爱在宿舍”朋辈辅导记录表可在心理中心网站下载)

3、学习心理危机识别与处理知识,高度关注关怀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室友,随时做好观察记录,带动宿舍给予精神抚慰和帮助。每周学习1次。(危机干预记录表可在心理中心网站下载)

、活动要求

1、各院系高度重视,院系——班级——宿舍逐级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

2、按照金字塔式培训模式,加强对心理专干、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个体咨询、朋辈咨询、团体辅导、危机识别与处理的指导。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与活动的成员,不得将个案的任何信息作饭后谈资。发现超出自己能力的心理问题及时转介。

4、各宿舍制定“爱在宿舍”心理文化建设活动方案,宿舍负责人引导室友做自己的主人,积极主动参与、互动、感悟、分享,达到化解矛盾、尊重个性、和谐发展的目的。并根据活动情况撰写活动总结。

5、各院系在此基础上撰写活动总结。总结要结合各宿舍活动情况,内容详实,亮点突出,用数字说话。

6、各院系的活动总结、推选的“校级和谐宿舍”和支撑材料于615日上报心理咨询中心王晓红老师。报送地址:科技楼311室。电子版发至xlzxzx2015@163.com

7、本次活动可与心理健康宣传月其他活动同时进行,资料共享。

8、各院系、各宿舍做好“爱在宿舍”心理文化建设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并指定专人管理。

9、本活动自515日开始。

五、活动成效

1、打造和谐的宿舍环境,培养学生的归属感。宿舍环境优美,文化气息浓厚

2塑造健康的人格品性,培养学生成熟的心理。促进宿舍成员之间的人际交往,潜移默化中形成成熟的心理品质。

3、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成长成才。促进宿舍成员之间的科学文化知识交流,形成良好的学风。树立正确的三观,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促进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六、评奖办法

1各院系参照“校级和谐宿舍”评分标准(见附件),按照本院系宿舍总数的5%推选“校级和谐宿舍”,同时附相应支撑材料(包括被推荐宿舍本次活动整体方案、活动记录、咨询记录、影像图片、宣传报道、本次活动整体总结等),支撑材料要突出该宿舍的特色和亮点。

2、为了激发学生参与积极性,除心理中心评奖外,各院系根据宿舍活动情况(比如活动次数、报材料是否及时、是否及时发现并处理危机、是否被评为校级和谐宿舍等)结合本单位量化管理情况给予相应的量化分数。

为了更好配合各院系开展工作,心理中心团体活动室(科技楼319室)工作时间将对外开放。即日起至615日以院系为单位申请(申请表请在心理中心网站下载),申请表由辅导员签字,院系盖章,交科技楼311室,心理中心将根据各院系申报的先后顺序安排具体使用时间。

同时,心理中心培训了一批朋辈心理辅导员协助各院系开展工作,各心理辅导员的联系方式请到心理专干群查看。

附件:“校级和谐宿舍”评分标准

1、宿舍环境优美,文化气息浓厚,有宿舍卫生和作息制度等。1

2、有宿舍成员一起成长的团体活动记录,照片或视频。1/

3、有宿舍成员朋辈辅导的记录,照片或视频。1/

4、根据活动宣传报道的数量和级别。本院系1/篇,心理中心2/篇,校级3/篇,省级4/篇,国家级5/篇。

5、有危机干预的宿舍,需提供有效干预措施并成功实施,附危机情况、干预措施及效果文字材料。单独设奖。

6、宿舍成员无违规违纪现象。1

7、宿舍成员各科平均成绩。参考分

8、宿舍成员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1/个,省级2/个,国家级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