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高校心理育人质量,按照豫高办〔2021〕3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护航青春成长,礼赞建党百年
二、活动时间
10月25—11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1.新生心理普查。
2.参观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3.班级心理委员室外素质拓展。
4.专家心理讲座。
5.团体心理辅导。
6.心理专干业务培训。
7.“心画相通”绘画作品比赛。
8.“爱在宿舍”抖音作品大赛。
9.“泥塑快乐”手工艺活动。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幸福健康,关系到校园的和谐稳定,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引导师生参与宣传周期间的各项活动,丰富师生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学生树立健康积极的良好心态。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实际和师生心理状况,发挥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功能和作用,将宣传周活动与“护航青春成长,礼赞建党百年”主题教育活动和新生入学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自主开展2至3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营造氛围,突出特色。各学院要创新活动载体,打造学院特色,创建校园文化活动精品。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院系与广大学生之间的“桥梁”作用,发挥朋辈的带动效应,发动心理委员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吸引广大学生的积极参与,以确保活动实效。
4.扩大宣传,注重总结。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各类宣传媒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11月10日前,各学院将活动开展的宣传报道、活动图片和总结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电子版发送到xlzxzx2015@163.com。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