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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发展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作者:刘柏涛 发布时间: 2022-04-19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中心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中心网站能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运行,发挥网站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中的阵地作用,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和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中心网站由本站首页、中心介绍中心动态、党政务公开示范单位心理自助心理测评朋辈互助阳光心理等栏目组成。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网站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维护、安全检查等工作。

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姜献群  刘霄

副组长 王晓红

员:刘柏涛  范敏  魏 萍

)学生发展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科室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传管理工作。科室负责人须对上网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认真审查。

三、信息管理

信息采集

1.采集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真实性,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网络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各部门原则上按“业务对口、栏目对口”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信息发布

1.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级别发布。

1)二级院系相关工作新闻稿件需由学院心理专干教师或者团委书记签字盖章,纸质备案,宣教科审查后登出;

2)中心新闻需由中心分管领导签批后发出;

3)中心相关通知、要求等材料报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由网站内容管理员上传。

2.所有信息须逐级审查,必要时由网站信息管理小组整理、修改,确定无误后才能发布。

四、安全管理

中心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应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业务信息为主。

(二)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学校网站的杀毒和防攻击能力。技术网管应加强对网站安全性的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积极与管中心协调处理。

技术网管对中心网站的各种登录和密码统一管理,注意安全保密。

五、责任追究

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违反信息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数据丢失、管理口令泄密、信息传递延误等,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附则

本办法由网站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发展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