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1、对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下称“中心”)的工作计划和总结,监督实施。
2、进行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为学校改进和加强德育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对策和建议。
3、指导、督察中心开展工作,评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工作效果。。
4、协调中心与各部门的工作;负责与各院系学生工作系统的协调与沟通,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指导各院系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5、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程、专题讲座和报告、心理行为训练和团体培训,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6、根据大学生活不同阶段以及各层次、各学科学生、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如新生心理适应教育等。
7、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对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与学生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8、建立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配合学校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或参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
10、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业务交流、科研活动。
11、完成上级领导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副主任当好主任的助手,协助主任完成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