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学工部文件
宛院学工〔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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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爱在宿舍”心理文化
育人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增进大学生友谊,创造温馨和谐的宿舍氛围,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实施“爱在宿舍”心理文化育人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快乐、和谐、进取”为主题,以宿舍为微阵地,探索符合学生发展的心理育人新模式,形成小团体、精细化辅助格局,推动大学生整体心理成长与优化。通过有声有色的宿舍心理活动,逐步形成“团结协作、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为“卧
龙学子”内涵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二、实现目标
以“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为目标,发挥学生在心理育人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以宿舍为单位积极开展各类心理活动,发现解决心理问题,激发团队合作精神,提高思想境界和挫折承受力,促进人格不断完善。进而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技能、培养创新思维,达到全面发展的目的。
三、工作职责
1.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发挥主导作用。对各二级学院进行相关业务技术指导,做好相关展演、考核、评奖等工作。
2.院系指定专项负责人,制定本院系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此项工作在本院系顺利实施;支持心理专干、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开展工作,及时检查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保持信息畅通,了解宿舍动态,发现危机随时处理。
3.班级心理委员要不断学习心理学知识技能,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带领本班各宿舍定时开展心理活动,保证实施过程接地气、可操作。
4.宿舍心理信息员要努力创造融洽的宿舍氛围,定时组织室友开展心理活动;调动团体成员参与积极性,带领室友积极主动地互动、感悟、分享;随时关注本宿舍学生心理状况,关心室友心理健康,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心理支持和帮助,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或紧急情况及时向相关老师上报。
四、工作对象
全校各宿舍。
五、工作形式
运用心理学技术,以宿舍为单位进行团体辅导。
六、培训安排
实施“金字塔式”层级培训督导。本工程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实施,并对各院系心理专干进行培训督导,各院系心理专干负责对本院系各班心理委员进行培训督导,各班心理委员负责对本班各宿舍心理信息员进行培训督导,各心理信息员负责组织本宿舍成员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活动。
七、时间安排
本工程常态化运行,原则上各宿舍每月进行一次团体心理辅导,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每周一次。
八、宿舍心理信息员能力素质
1.较好的人格特质。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关怀他人,平易近人,热情开朗,真诚、坦率、友善。对团体成员信任、理解,接纳每一个人。
2.对心理学有一定兴趣爱好。愿意了解学习心理学知识技能, 有一定心理体悟感知能力。
3.掌握基本的专业技巧。愿意接受专业训练,并能妥善处理团体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带领团体顺利发展。
4.遵守职业道德。团体领导者要以成员的利益为重,保守
秘密,尊重成员的隐私。
九、工作规范
1.领导重视。本项工作在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管理、支持下开展工作。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2.设计方案。各级团体形成前,带领者要完成方案设计、场地布置等工作。
3、活动记录。及时做好团体心理辅导、朋辈辅导、个体辅导的记录,并做好保密工作。
4.伦理要求。各级团体带领者认真学习咨询伦理要求,避免出现人际矛盾、伦理冲突和法律责任等。
5.分层管理。形成心理中心——各二级院系——班级——宿舍的分层体系。各级团体带领者要接受上一级带领者的管理、督导,按时参加上一级带领者组织的培训及相关活动。
6.总结检查。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每月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并统一归档管理。总结工作经验,报送心理中心。
7.宣传交流。各二级学院及时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对取得的好成效进行提炼总结发表论文,也可以借助报纸、微信等媒体平台推广交流。
十、工作评价
1.各二级学院制定院系“和谐之家”评选标准,每月指定专人依据宿舍团体心理辅导记录表,查看本院系各宿舍心理活动档案,结合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的主题、意义,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按照5%的比例评出本月的院系“和谐之家”,在其宿舍悬挂“和谐之家”流动锦旗。此外,可根据本院系日常管理情况,给予一定的量化奖励。
2.心理中心将依据各二级学院团体心理辅导月汇总表,结合实地考核、宣传报道等指标对此项工作进行总体评价,作为年终考核加分、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每年评选出校级“和谐之家”,进行经验交流和表彰奖励。
本方案解释权归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宿舍团体心理辅导记录表
2.院系团体心理辅导汇总表
3.校级“和谐之家”评选标准
南阳师范学院党委学工部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1
宿舍团体心理辅导记录表
第 周 院系 班级
宿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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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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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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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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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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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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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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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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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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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感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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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院系团体心理辅导汇总表
学院 年度
月份 |
院系培训次数 |
5%“和谐之家”名单 |
团体辅导次数 (含朋辈辅导) |
个体辅导次数 |
工作成效 |
特色宿舍介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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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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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可续页 签字: 盖章:
附件3
校级“和谐之家”评选标准
1.参加校级“和谐之家”评选的宿舍须为院系“和谐之家”。
2.宿舍成员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宿舍成员单科成绩无挂科,宿舍所有成员各科平均成绩高于班级平均成绩。
4.宿舍人际关系和谐,团结友爱,扶弱济困,互帮互助,彼此理解尊重,无矛盾纠纷。
5.宿舍环境优美,文化气息浓厚,有宿舍卫生和作息制度等。
6.有宿舍成员一起成长的团体活动记录,活动主题具有鲜明的正向导向、社会价值和促进个人成长意义(团体活动记录单。请到心理中心网站下载)、有相关照片或视频。1分/次
7.有危机干预的宿舍,需提供有效干预措施并成功实施,附危机情况、干预措施及效果文字材料。单独设奖
8.宿舍心理活动特色鲜明,在思想道德、学习技能、各项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成绩显著,具有一定影响力(宿舍成员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1分/个,省级2分/个,国家级3分/个
9.重视宣传报道。宿舍的宣传材料或典型事迹被不同媒体采纳。本院系1分/篇,心理中心 2分/篇,校级3分/篇,省级4分/篇,国家级5分/篇
10.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发表“爱在宿舍”心理文化育人工程相关论文。一般CN 10分/篇,核心期刊20分/篇